2017年10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加强了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细化落实了《网络安全法》和国家网信办1号令中的有关规定,共计五章二十条,首次从制度层面明确了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教育培训的要求,以及监督管理的措施,把党管媒体的原则贯彻到了新媒体领域。
《办法》中明确提出,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互联网内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杜绝编发虚假互联网新闻信息,不得从事有偿新闻活动,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等活动,应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和低俗内容,从根本上推动构建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办法》还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提出三点明确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建立完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自行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初任培训、专项培训、定期培训等工作,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还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劳动人事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发现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当依法依约对其给予警示、处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应当建立举报制度,畅通社会公众监督举报的渠道。
《办法》还提到,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依法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黑名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导致其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依据规定予以限期整改、暂停更新或不予换发许可证等处理。
人民网人力资源部主任朱小奕认为,此《办法》的出台,一方面从宏观上提出新闻从业人员必须遵循的价值观、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另一方面助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更好的选人、育人、用人。这是做好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与前提,有一支风清气正的新闻从业人员队伍,方能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