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市场再掀“严打”风暴
发布时间: 2017-10-31

  10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9月份被投诉前10名房地产经纪机构。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显示,这些房地产经纪机构被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引起的三金纠纷、违规收费、未备案、违规打隔断出租、租期届满不退还押金等。

  房产中介“黑榜”的曝光于前,只是打击房地产中介失信违法行为的第一步。严惩于后,依法对这些房产中介机构予以惩处,才能真正杜绝房地产领域各类违法失信行为出现。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时间从2017年10月30日~11月30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通知强调,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进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房地产中介市场

  监督与检查双向并重

  签完房屋交易合同,交了定金,却突然被通知不卖了……这是近日南京市民赵某遇到的购房“奇葩事”。一气之下,赵某将对方和中介告上法院,索要违约金10万元和其他相关费用。其中,中介公司在产权人冯某未到场时允许中介薛某代签合同并收取定金,存在重大过失,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10万元,并返还中介费。

  对此,业内人士提醒,作为向消费者提供中介服务的公司、服务机构或者第三方组织,应全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授权委托进行房产交易,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和良好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而不是投机取巧地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为了遏制住房价“疯长”,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了限购、限售等一系列抑制房价的调控措施,并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面对房地产市场的高利诱惑和驱使,开发商、炒房者、黑中介们通过钻政策规定的空子,逃避购房调控政策和市场监管,以各种形式继续炒作房价,攫取更大利益。比如,在一些地方,为了规避“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限制,开发商和中介、炒房客相互勾结,明面上在政府限价以下公开备案了价格,楼盘也已上市,事实上售楼部却无房可售,而是逼着购房者私下里加价购房,形成了“一房两价”的虚假现象。

  对此,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表示,此次两部委联合发文,共同监督检查是房地产调控中长效机制的一部分。此前“因城施策”的楼市调控使得房价涨势有所放缓,市场冷却下来,但后续必须要有相应的监督和检查,而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督检查永远“在路上”。

  9大违法行为

  将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这是此次两部委联合检查涉及的9项重点内容。此外,通知明确,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也将列入这次重点查处的范围。

  中国房地产评估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表示,此次联合检查主要是为了规范房地产销售和中介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要规范销售、中介行为,是一系列规范整治的继续。针对性比较强,像哄抬房价、捆绑消费、不明码标价,或用不实价格诱骗、诱导消费者等行为。经过整治也能达到规范的目的,对以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市场秩序都奠定一个基础。”

  对于此次专项检查提出将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要把违法行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柴强认为这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让消费者比较好地进行选择。不是虚假、误导的信息,不是强买强卖。”

  值得一提的是,住建部曾分别于2016年6月份及10月份进行全国性检查,并公布了一批各地查处的违规企业,指出这些企业通过发布虚假广告,制造房源紧张气氛,采取违规预售、捂盘惜售等手段,煽动消费者购房,以达到其抬高房价、牟取私利的目的。

  重拳之外

  仍需不断完善法律法规

  记者在梳理中发现,房企因违规遭各地监管部门处罚者不在少数。以北京为例,据中国网财经中心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北京地区共有62家地产经纪机构登上“被投诉的前10名地产经纪机构”榜单。其中52家被通报1次,10家被通报1次以上。

  从2016年8月,住建部等七部门就联合印发意见,要求加强对房地产中介的管理,到2017年3月,住建部举行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等三类违法违规行为,再到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等31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推出37条惩戒措施,对失信的房地产企业、个人进行联合惩戒,在相关部门的重拳打击之下,房地产中介乱象为何久禁不绝?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说,中介机构管理困难,很大程度上因为房屋买卖是个人行为,不像房企那样容易被监管。“房东对房源的定价是自愿的,房源挂牌也没有完善的信息审核,所以对二手房房源监管就比较难,中介恰恰是钻了这个漏洞。”他说。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当前房地产中介市场缺乏统一、规范的自律组织,涉及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也不够强。此外,由于中介机构的注册金要求较低,有效的审查和制裁机制缺失,也导致中介机构资质参差不齐,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也较低。

  “净化市场还须施以重拳,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涉案房地产中介整治力度。可以适当采取取缔营业执照等做法,淘汰市场中的‘害群之马’。”张宏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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