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江苏省食药监:有序全面推进
发布时间: 2017-10-19
记者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10月18日,江苏省食药监局印发了《江苏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负责的工作内容和重点任务。
据记者了解,8月底,江苏省食药监转发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以下简称《通知》) 。结合江苏省内实际情况,《方案》明确了江苏省包括食安办在内九个部门的任务。
《方案》提到,要重点落实食品和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进口单位以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负主体责任。江苏省各地、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和区域为主、层级为辅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有序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其中,江苏省食安办负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治职责。督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督促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进口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督促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责令下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的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督促网信部门全面清理网络第三方平台违法违规信息等。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实体店进行排查,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检,配合工商部门、公安机关开展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