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成为失信联合惩戒南通先行先试区
发布时间: 2017-10-19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海门市信用办获悉,海门市获批南通失信联合惩戒先行先试区,在南通市范围内率先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据了解,失信联合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扎实推进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商务诚信、司法公信的重要抓手,对社会经济治理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8号),正式吹响失信联合惩戒的号角,海门市信用办积极响应,相关工作走在南通各县市区前列,故而获批先行先试区。

  本次先行先试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制定措施。研究失信行为,分析共性问题,以失信警示为目的,以行为纠正为重点,探索制定行之有效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重点推进以下几项惩戒措施。首先是加大失信曝光力度,进行由面到点的全方面曝光;其次是进行资产查扣,包括冻结金融资产、查扣名下车辆等;最后是进行行为限制,包括从业、准入、授信、消费、出入境等方面。二是摸索经验。合法、合规推进信用联合惩戒工作。首先是明确惩戒对象,必须是有权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次是确定失信信息,包括执行依据、失信情形、履行情况等;再次是失信提示与救济,在执行联合惩戒之前,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失信风险提示与救济方法;最后是惩戒措施的撤销,明确撤销信用联合惩戒措施的条件与程序。三是研究举措。加强组织保障、提高可操作性,先是要建立工作机制,将相关任务分解到部门、细化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再是要提倡事先预防,强调预防是根本,惩戒仅为纠错的一个手段;还要试行责任追究,把执行部门的不作为、懒作为列入责任追究,对有包庇行为的报请纪委立案侦查。

  据介绍,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海门市信用办成立工作组,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与意见征集会,首批计划与法院联合开展失信惩戒工作,目前工作方案已制定完毕,将于近期展开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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