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严格执行药品采购诚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7-10-17
10月14日,记者从甘肃省卫计委获悉,为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甘肃省严格执行药品采购诚信管理制度,将对全省医疗机构、中标企业和配送企业进行诚信管理和积分考核。对恶意虚高报价或年度议价成功率低于10%、或3次及以上不响应者取消品规挂网或配送资格,企业纳入黑名单。
甘肃省卫计委要求,要强化短缺药品价格行为监管,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对短缺药品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较大以及不同地区间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强化药品及原料药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哄抬价格和垄断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要加强价格检测,对价格涨幅较大的品种或因为价格原因导致短缺的,应及时汇总报送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快速反应、信息反馈和协商联动机制,共同应对价格因素造成的供应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以供应保障为主线,引导企业合理议定、磋商短缺药品价格,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对全省医疗机构、中标企业和配送企业进行诚信管理和积分考核。每季度或半年对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配送情况进行通报,对配送不到位、配送率低于85%、中标后不能保障供应、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的企业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警告、记不良记录等处理。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价格公开和短缺药品监测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申请纳入阳光采购平台的药品,响应率低于40%、或接受邀请后消极报价、恶意虚高报价或年度议价成功率低于10%、或3次及以上不响应者取消品规挂网或配送资格,企业纳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