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安全生产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涟水县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结合县应急管理局工作职能,“四加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系统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安全生产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涟水县应急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建立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形成了由分管领导负总责,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定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信用建设责任机制,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为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涟水县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同时建立联合惩戒制度,按照客观、真实、准确、审慎的原则,把严重失信者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三是加强公开力度。由各科室上报将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需要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违法行为推送至信用平台,及时将各企业和相关个人的失信行为信息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加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公开曝光力度。
四是加强指导企业修复自身信用工作。通过对辖区内监管企业建立诚信档案的方式,形成信用修复主体清单。主动联系存在失信行为的相关企业在其失信行为整改后、惩戒期限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本部门申请信用修复,并讲明政策,介绍修复流程和所需材料,指导其做好信用修复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