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明确了失信行为、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的处理程序、异议处理与信用修复。将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的失信行为按照失信程度由低到高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对不同失信程度的失信行为采取一种或多种的惩戒方式,进一步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功能。
(淮安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