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 名称 | 工作内容、措施及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5月上旬 | 5月下旬 | 6月 | 7-12月 | |||||||||
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 | 1、编制淮安市食品安全信用数据项目录、需求规格说明书。 2、完成设备及系统软件安装和网络调试,进行软硬件功能集成测试。 | 1、设计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应用功能界面。 2、对信息中心操作人员和部门前置机系统数据归集进行操作培训。 3、完成食品安全信用监管软件功能代码编写和功能测试。 | 举行开通仪式,市政府、市纪委及相关部门领导和企业参加。 | 1、为各部门开展实施食品安全诚信公示、失信惩戒和“黑名单”制度提供信息核查、共享和联动监管服务,依法对进入“黑名单”企业曝光。 2、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应用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做法,报送工作报告。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 及时组织市信息中心做好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向各部门征集信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标准、方式和规范研究,为各部门做好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信息服务。 | ||||||
任务 名称 | 工作内容、措施及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12月 | ||||||||
1、建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种植养殖及相关服务行业等企业和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2、建立“黑名单”制度。 | 1、各相关部门根据所担负的职能,围绕制订失信惩戒实施办法,制定 “黑名单”制度,以及信用信息、信用产品应用等开展调研走访,查阅研究相关政策法规资料。 2、根据相关法规确定建立失信惩戒实施办法、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食品领域在政府行政审批、许可、政策资金扶持、评优评奖等环节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信息核查等制度办法文件的题目,并报市食安办、市信用办备案。 | 各部门按照所确定的题目,起草文件,并第一次征求领导、企业、政府部门意见。 | 各部门将修订后的相关办法和制度,第二次广泛征求市领导、企业、省、市相关政府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送市纪委审核。 | 1、各部门将办法、制度以文件形式正式下发,并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2、广泛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 1、各部门监督、跟踪相关制度、办法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2、总结经验做法,报送工作报告。 |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市商务局 淮安质监局 淮安工商局 市农委 市城管局 市卫生局 | 1、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围绕食品安全违法成本低等问题,加强监管,把对违法者的惩处与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挂钩,让执法者尽职监管,让违法者身败名裂,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一旦进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终身不得涉足食品经营行业。 2、建立信息记录整理和交换制度,落实责任人,及时、准确、完整向市信息中心提供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