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淮安市清江浦区委编办不断抓实拉紧信用体系建设“四条线”,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事业单位监管机制,推动事业单位诚信规范履职。
一是建章立制构筑“制度防线”。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清江浦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要点和清江浦区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办法,涵盖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等全过程各方面,实现事业单位监管闭环管理。加大信用建设理念培育,加大诚信文化宣传教育,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和重要性传递给相关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进一步夯实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基础。
二是信用评级紧扣“工作主线”。建立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常态化工作机制,成立由编办、财政、人社、发改、法院等多部门组成的信用评价联席办公室,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和信用信息共享。在《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合理选定教育、卫生两个领域开展分类评价,针对两个领域的行业特点,分别量身定制个性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以共性指标为主体,教育、卫生双领域分类评价”的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新模式,从而更为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考准考实事业单位信用等级。
三是信用承诺拓宽“监管边线”。创新事业单位监管理念,推进事业单位信用承诺制度,签订信用承诺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签订范围全覆盖,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区属各级事业单位法人均纳入承诺范围,规范签订《事业单位信用承诺书》,全区事业单位签订率达100%。监管流程全覆盖,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法人年报公示、公益职责履行等情况纳入承诺条款,涵盖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全流程。同时,承诺书明确了约束性条款,签订的承诺书与事业单位登记材料一并存入档案,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联合惩戒等事项的重要参考。
四是信用约束守住“履职底线”。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事业单位“双公示”、法人异常名录等信用信息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网、淮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网等渠道进行对外公开,让公众既看到事业单位的“正面”,也看到事业单位的“负面”,以社会监督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此外,积极探索将事业单位信用情况作为机构编制调整、用编计划审批等事项的参考依据,全面提升约束效力,有力推动事业单位诚信规范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