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通报,依法对2018年春节前至今拖欠民工工资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15家建筑企业作出限制市场准入、全市通报批评、核减信用分等处罚。
2018年以来,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管理混乱,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了群体性讨薪事件,破坏了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侵害了民工的合法权益。为了营造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维护建设领域民工权益,4月16日该市城乡建设局经过研究,发布通报,对15家企业进行通报,其中12家建筑企业被限制在徐州市建筑市场准入; 3家建筑施工企业被全市通报批评; 3家企业因相关问题突出,被上报省住建厅,在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招投标管理机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上述企业作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待欠薪问题整改完毕后经主管部门确认方可解禁,未经解禁的不得参与我市的工程承包和各类评奖评优。
通报同时决定,按照《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及《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规定,对这15家企业给予信用扣分,并将其中1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该公司徐州分公司经理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近年来,该市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联动惩戒,维护农民工权益。目前该市已全面落实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船舶修造等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加快建立源头预防、动态监管、高效处置、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争取到2020年形成全面覆盖、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