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安市通过规范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信用信息公示、建立信用修复和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不断完善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着力防止信用惩戒泛化滥用,有效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着力规范信用奖惩制度。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淮安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淮安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组织市卫健委等部门制定信用红黑名单、联合奖惩管理等制度100余份,依法依规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的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黑名单退出机制。
二是建立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全面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在“信用淮安”网站建立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红黑名单、告知信用承诺、企业信用等级等信息公示专栏。共归集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650余万条、红黑名单12570条、信用告知承诺书14870份、企业信用等级报告8023份。
三是全面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和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服务。市政府出台了《淮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机制。全市累计举办了8期共800余家企业参加的信用修复培训班,专门设立了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大厅,在市、县区、镇(街道)社会服务中心开设信用服务窗口21个,共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12322家次,为企业提供信用报告备案14650家次,成功为企业开展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596家次,多家在运行企业成功退出“黑名单”。
(淮安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