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信用办《关于组织开展省内部分地区互认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实施方案》要求,淮安市信用办牵头组织5个设区市共同制定部分地区第三方信用报告统一评价标准。6月10日开始,淮安市信用办分别组织制造类、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6 个领域指导性标准的企业代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对6个标准初稿进行了讨论。来自市编办、财政局、工信局、审批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卫健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30家企业代表参加了讨论并进行了认真修改。
通过与使用单位的深入讨论,对6个行业近240项评价内容、分值、评价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下一步将组织南京、徐州、淮安、盐城、宿迁等市的信用服务机构对标准做进一步讨论修订后,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并报省信用办审核。
(淮安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