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发布时间: 2020-05-1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实施好《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公平、正义、诚信。日前,我市清欠办发布通报,对2020年度极少数未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相关制度、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惩戒。全市共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单位4家,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记录单位13家;限制建筑市场准入人员1人,通报批评人员3人。被处罚单位和责任人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被限制市场准入的施工企业,未经解禁不得参加市内工程招投标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项目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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