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淮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淮安市医疗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淮卫发〔2019〕161号),文件涵盖了信用信息、信用评价、信用公示、信用修复、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等7个章节35项内容。该办法明确了医疗卫生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正面信息、负面信息和其他信息,医疗卫生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诚实守信”“信用良好”“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五个类别,信用公示的时间以及公示前的审核机制,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的修复的条件、程序、时间等。此外,办法对诚实守信和信用良好的信用主体明确了8项激励措施,对一般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的信用主体明确了16项惩戒措施。该文件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医疗卫生行业诚信自律,促进医疗卫生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