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淮安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试行办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医保信用主体自我约束、诚实守信,9月23日,淮安市医保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医保信用承诺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医保信用承诺工作。
《通知》明确了医保信用承诺对象、内容、程序、应用及组织实施等内容,提供了《医保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要求各县区广泛宣传,开展医保信用承诺工作,于2019年10月10日前完成定点医药机构信用承诺工作。同时,要不断加强信息沟通,总结信用承诺工作经验;强化信用承诺工作开展情况督查通报,确保信用承诺工作落到实处。
淮安市医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