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全面启动科研论文造假专项治理行动
发布时间: 2019-04-09

    4月1日,为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诚信淮安建设水平的实施方案》精神,淮安市科技局发布通告,全面启动科研项目论文造假专项治理行动。
    《通告》将本市辖区内的科研单位、科研人员,在承担各级财政科研项目过程中存在的剽窃、抄袭他人科研成果、论文,在论文撰写中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购买、代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专项治理分集中治理、正常化治理两个阶段,其中集中治理自2019年4月1日开始,至2019年9月30日结束,此后转入正常化治理。        《通告》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治理范围内的论文造假问题,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淮安市科技局提出。淮安市科技局将会同被举报人所在单位,认真核实举报内容,及时将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经核实确属论文造假行为的,将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记录不良信用、公开曝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市科技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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