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红黑名单”激励诚信企业家
发布时间: 2018-06-07

  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公布《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27条,涉及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等。

  《意见》提出,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各类垄断行为,严厉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净化市场环境,保护企业家创新成果。将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通过江苏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者行业部门,依法开展信息交换共享和应用。建立以“红黑名单”为核心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将企业家良好信用状况作为各类行政许可的参考条件,对列入“黑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等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意见》中明确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构建公职人员和非公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出台《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

  此外,江苏将建立健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支持机制。探索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优先供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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