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0部门联合惩戒“炒信”主体
发布时间: 2018-02-28

  近日,上海多个部门联合签署了《上海市“炒信”联合惩戒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根据行动计划,反“炒信”联合惩戒行动对象为组织、参与、协助“炒信”被列入“炒信黑名单”(由参加联合行动的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为炒信行为提供账号服务、数据服务、技术服务、物流服务、资金服务、信息传播服务的单位、个人、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的各类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

  据了解,由上海市发改委、商务委、公安局等10个部门构成的上海市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会将涉嫌违法违规的“炒信黑名单”推送各有关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依法对“炒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

  同时,鼓励企业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通过上海市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定期共享“炒信黑名单”信息,并在采取联合行动的企业内部对“炒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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