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加强对客运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河北省保定市公安交警支队依托“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对客运驾驶人行驶情况的统计和研判,建立“黑名单”信息库,被列入“黑名单”的驾驶人禁止驾驶营运客车上路。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市公安交警支队依托“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服务平台”,经过对客运驾驶人行驶情况的统计和研判,将存在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在高速公路超速20%记录的、一般道路超速50%记录的、1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记录的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客运车驾驶人纳入“黑名单”信息库,被列入“黑名单”的驾驶人禁止驾驶营运客车上路。
截止到10月31日,保定市共有64名客运驾驶人被纳入“黑名单”。交警部门将列入“黑名单”的驾驶人抄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督促客运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要求禁止“黑名单”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上路行驶,民警加大路面上的检查力度,坚决查处“黑名单”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行为,剔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